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常見問答

請問「玉山國家公園生態保護區入園申請許可案」如何查詢、請求閱覽或請求製給複製本?

異動日期:2020-12-22 發布單位:玉管處

請依據《玉山國家公園管理處受理民眾應用檔案作業要點》規定提出申請。

申請方式:

(一) 申請應用本處檔案,應填具《檔案應用申請書》(【檔號】請填寫個人之「入園申請編號」,【檔案名稱或內容要旨】請填寫「(姓名)之入園許可證」),並檢附有關證明文件影本,向本處提出申請。

(二) 應檢附之證明文件:

1. 申請人為個人,檢附個人身分證明文件影本。

2. 申請人為營利事業或機關團體,檢附公司(商業)登記證明文件或法人登記證明文件影本、負責人身分證明文件影本,並加蓋營利事業或機關團體及負責人印章。

3. 如授權或委託代理人申請時,應另檢附委任書或授權書正本、代理人身分證明文件影本及加蓋印章。申請案件屬個人隱私資料者,請檢具身分關係證明文件。

4. 檔案應用以提供複製品為原則;有使用原件之必要者,應於申請時記載其事由。

 

收費及解繳應用本處檔案悉依檔案管理局制定之「檔案閱覽抄錄複製收費標準」收取費用,修正時亦同。

(一)複製檔案不論紙張複製成效如何,概以用紙數合計其金額。

(二)收費解繳:申請人應用完畢後,由本處檔案管理人員計算應繳費用,並將應收費用填寫於「檔案閱覽抄錄及複製收費明細表」,交申請人至出納繳費後,再持繳費收據向檔案管理人員領取影印資料。

 

 目前僅提供2年內之入園許可證查詢。